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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提高

淮北新闻网  2015-07-28 08:59

[摘要] 近日,濉溪县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80元提高到每月150元。

淮北新闻网讯 近日,濉溪县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80元提高到每月150元。

据悉,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濉溪县于2008年6月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凡是参加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同时对于被征地农民个人自愿选择其中一档缴费的,领取的养老金待遇将在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相应提高。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4333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801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累计发放养老金257.6160万元,政策调整后每年增发基础养老金151.2万元。

■记者 吴永生通讯员 张军 史如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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