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淮政办〔2014〕22号)和《相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次配租出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相山区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次配租出售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淮政办〔2014〕22号)和《相山区公共租赁住房批次配租出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相山区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批次配租出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人员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1997年9月30日前出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成员具有相山区城镇户籍,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暂 没有实施棚户区改造的零星房屋经确认为危房的家庭,可纳入住房供应范围。
(二)新就业无房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是外地户口或毕业入户于本市,自毕业时起未满5年;在本市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在本市签订劳动合同并就业2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在本市无住房。
三、配租出售房源
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共计904套、出售房源共计788套。户型为一室一厅和两室一厅,面积分别约为50平方米和60 平方米。
(一)广泽家园B公租房位于南湖路以西、泉山支路南:
1、配租数量612套,其中一室一厅468套,两室一厅144套;
2、出售数量438套,其中一室一厅150套,两室一厅288套。
(二)丁楼公租房位于孟山南路以西、老濉河路以北:
1、配租数量292套,其中一室一厅 220套,两室一厅72套;
2、出售数量350套,其中一室一厅88套,两室一厅262套。
(说明:具体出售细则另行公布。)
四、申报材料
(一)相山区城镇户籍家庭需提供材料:
1、《相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3、家庭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表;
4、家庭现住房状况材料(现住房为租赁、自建或自有产权房等,由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5、家庭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出具,其中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件);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附离婚协议)、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
7、烈属、成年孤儿、一、二级残疾等材料;
8、申请人提供1寸免冠彩照1张;
9、危房家庭需提供危房鉴定材料;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新就业无房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材料:
1、《相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籍或居住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3、家庭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表;
4、家庭现住房状况材料(现住房为租赁、自建或自有产权房等,由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5、家庭收入证明(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附离婚协议)、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
7、申请人提供1寸免冠彩照1张;
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五、相关事宜
申请家庭需向户籍所在社区或原住房所在地的社区申请报名,填写《相山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所需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相山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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