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了解,2015年6月,我市就出台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引导被征收(补偿)人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向市场购买住房,方便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满意住房,减少安置过渡时间,节约安置资金,消化存量商品住房。
棚户区改造关系千家万户的利益,成为居民为关心的问题。目前,棚户区改造有什么样的政策?又如何安置棚改区的居民?居民又会得到哪些实惠呢?近日,记者采访了市房管局工作人员。
正在拆迁的棚户区
“改造棚户区自然少不了对人员的安置,这回我们采取的货币化安置政策主要有三种,纯货币安置、购房券安置以及政府购买商品房安置。不过我们首推的还是购房券。”相山区棚改办工作人员介绍说。
据了解,2015年6月,我市就出台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引导被征收(补偿)人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向市场购买住房,方便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满意住房,减少安置过渡时间,节约安置资金,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工作人员还表示,这样的话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灵活选择到市场上购买新建商品房或者二手房。
另外,为消化现有安置房和商品住房库存,对于未签订安置协议的拆迁项目,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并按期搬迁的,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奖励。
相山区棚改办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棚改计划
购房券为首推安置方法
记者了解到,棚改居民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后,征收实施单位将按市场评估价格折算出货币金额,发给该户棚改居民相应金额的购房券。普通房屋的购房券金额=产权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35(包含0.15的公摊面积补助和0.2的搬迁奖励)×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城中村房屋的购房券金额=原分配宅基地面积×1(包含0.2的搬迁奖励)×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其他地面附属物、构筑物等补偿资金计入购房券金额。
棚改居民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6个月内,持征收实施单位出具的购房券,可以在市棚改办确认具备货币化安置条件的开发楼盘自主购房,也可以自主购买二手房。超过6个月期限未选购房屋的,购房券自动失效,该户棚改居民由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安置。
新房二手房市民可随意挑
“这购房券听起来是挺好,但具体怎样使用?会不会在使用的过程中不太好用呢,买二手房行吗?”家住丁楼社区一期安置房的马霞提出疑问。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是购买新建商品房,棚改居民在市房产超市选择房屋后,凭征收补偿协议、购房券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购房券支付房款。超出购房券金额部分由棚改居民自行承担;购房券购房后余款部分,由开发企业先行支付给棚改居民。
购买二手房时,凭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合同和收据到征收实施单位提出拨款申请,征收实施单位确认后将备案合同约定的金额拨付至市房管局担保中心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超出购房券金额部分由棚改居民自行承担;购房券购房后余款部分,由棚改居民凭房产证到征收实施单位办理拨付手续。
有补助居民可享受更多实惠
棚改居民持购房券签约安置楼盘购房,可根据区位、面积、户型、价格、打折率等情况自主选择,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享受商品房购买者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享受开发企业给予棚改居民的优惠政策。经征收实施单位审核认证,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减免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住宅房屋登记费、免收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并一次性享受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棚改居民取得购房券后,必须用于本人购房,不得出让、倒卖购房券;用于购房资金不得少于购房券金额的80%。
居民对购房券挺满意
在我市一些棚户区,购房券已经使用,不少市民反映不错。家住四海花园小区的市民吴刚,是我市首位取得购房券的棚改居民。2015年9月,吴刚拿到了购房券,原先住在相山公园2号门附近的他,用购房券在四海花园小区重新购买了一套房子。他说,原来住的地方条件不好,房子质量差,居住面积小,只有40多平方米,屋里是冬天冷夏天热。现在买了一套150平方米的房子,生活条件大大改善,全家人都很满意。
“我母亲就是用购房券买的房子,以前她住在相山公园2号门棚户区。老太太今年80多岁了,还得爬楼梯,很不方便,而且房子质量不好,真担心哪天会出事。现在老太太在电厂附近买了房子,有了电梯,环境好了许多,很适合养老。”居民王布亚说。
花园社区书记周崎嵘表示,他们小区的居民基本上选择了使用购房券,居民反映现在的住房条件比以前好很多。
记者 黄旭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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